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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暂行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决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实施预审,具体办法如下:

一、凡我院研究生学位申请者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审,预审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环节。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安排在论文定稿或者基本定稿后,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预审程序。建议各学位点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采取预答辩的方式进行,也可由学位点聘请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校内外不限)组成预审专家组评审。硕士论文预审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

三、预审专家组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检查学位论文的创新性、论文工作量、有无违反学术规范现象等,并详细指出论文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要参照专家组给出的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不断完善,做到精益求精。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以百分制计,取所有专家组成员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预审通过。

五、学位论文预审需在第六学期前两周内完成。预审未通过的,需根据预审专家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完毕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第二次预审。再次预审须在学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之前组织完成,第二次预审仍未通过,则无法进行学位申请。

六、预审通过,由预审答辩秘书将专家组意见填入《品产久精国精国产拍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意见书》,并将预审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进行汇总,填写《品产久精国精国产拍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成绩汇总表》,“意见书”、“汇总表”等材料在学位申请前一起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办法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史静蕊      审核:刘振伟